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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4-17 11:41

〔記者楊國文/台北報導〕高等法院昨召開男子王景玉殺害女童「小燈泡」的延押庭,並擬定5月起將密集審理並辯結、7月底前宣判,「小燈泡」的媽媽看到新聞後大表不滿,指她身為被害人家屬,竟然是看新聞才知道審理進度,讓她「超不爽」,「沒有尊重被害人的心,講再多都是屁!」高院上午表示,先前開庭都有傳被害人小燈泡媽媽王婉諭等人到庭,但被害人家屬都不來,加上延押庭未規定要傳被害人家屬,才未再傳小燈泡媽媽,覺得很無奈。

小燈泡媽媽是去年司改國是會議的委員之一,她看到新聞報導高院16日召開王景玉的延押庭後,在臉書難過地寫下「今天看到新聞,我終於又知道了本案的進度『5月辯論終結,希望最晚7月底前進行宣判』。司法制度,非常優秀的始終如一!從偵查庭到二審,都一貫的保持著當事人得透過新聞才知道訴訟進度的狀態...。」

她並提出疑問:「被害人在訴訟中的角色為何?即便司法改革談了,司法院也大張旗鼓地開了被害人訴訟參與的公聽會、記者會,熱烈的討論了被害人的各種權益,但....沒有尊重被害人的心,講再多都是屁!」

高院回應表示,先前每次開庭都有傳被害人小燈泡媽媽等人到庭,但被害人家屬都不來,法院一直請告訴代理人要轉答,若希望不要與被告碰面,法院也會安排,但被害人家屬都消極拒絕,法院實博客來在用心良苦,希望聽聽被害人家屬的意見,但不得其門而入。

高院並指出,最近幾次是因為開延押庭,與告訴人無涉,而16日延押庭中,法官有跟辯論人說明人犯在押不能太久,依妥速審判法規定必須速審,和律師討論後,才擬訂審理時程。

高院表示,法院延押庭只是程序上處理被告的延長羈押問題,沒有、也不能傳喚證人、告訴人或提示證據及辯論,這不是審理庭,正式審理庭都會通知被害人家屬到庭表示意見,合議庭希望下次庭期,被害人家屬可以到庭陳述意見。

北市男子王景玉前年涉當街揮刀殺害3歲女童「小燈泡」,但一審去年5月判無期徒刑,7月上訴高院審理至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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